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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有几种方式

我国的刑事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老百姓常说的律师辩护是指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而找到我们网站希望聘请律师为亲友辩护或者为自己辩护的属于委托辩护。当事人如果符合条件的,政府机关会指定免费的律师为其辩护,称为指定辩护。

首先,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说无论是否请律师辩护,都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辩护并非是对自守的推翻,二者不矛盾,不必有所顾虑。律师

其次,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上海律师为其辩护。当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因经济困难等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会委派刚刚当律师的新律师担任法律援助义务,而执业多年的、经验丰富、案源充沛的老律师很少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所以我们也建议当事人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委托辩护,即支付费用聘请律师。

最后,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辩护,委托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多数是律师担任;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实践中基本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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