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程序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和律师签订聘请合同及委托书,这里的家属可以是妻子、父母、成年子女,如果没有上述家属的,也可以是兄弟姐妹。
接着,受委托的律师提前告知侦察机关,并且向侦察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明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侦察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时间;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侦察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在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律师
然后,获得许可后,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做谈话笔录,最后由嫌疑人看过笔录后,签名确认,并且将想和家属说的话委托律师状告。侦察机关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决定不派员在场的,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明。受委托的律师凭侦察机关的同意会见证明或者由侦察机关派员陪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新的律师法,侦察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察机关不再派员在场。
最后,律师可以向家属出示谈话笔录,或者直接告知谈话内容,并且状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其在监狱中有什么要求,比如说需要一些现金购买监狱小卖部的食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