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小田和弟弟同在上海打工,弟弟和朋友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快三周时小田收到了公安机关的通知,告诉她其弟弟因涉嫌犯罪已经被批捕了,小田要求见一见弟弟,了解情况。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告诉她此时仅有律师能够见到,亲友不能见。小田因为不认识弟弟的这帮朋友,犯罪时也不在现场,所以急于知道案件的严重程度如何。
沈洁律师答复,小田此时没有办法见到弟弟(犯罪嫌疑人),但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也就是说依据法律规定律师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并且向其了解案情。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后(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被允许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因此家属对于亲友在看守所中的情况一无所知,犯罪嫌疑人也不清楚亲友的近况。律师
唯一能沟通亲友和犯罪嫌疑人的渠道是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的律师可以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所以您可以委托律师与亲友见面,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近况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工作。
而亲友一般要等到判决生效以后才能会见被告人,即刑事案件的全部程序尘埃落定后才能碰面,这个期限少则几个月,如果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因羁押和审理的期限都比较长,期间还可能经历几次补充侦查,所以个别案件长达数年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