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白皮书分为前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结束语7大部分,全文约1.8万字。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他说,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同时坦言,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律师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957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劳动教养法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劳动教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79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劳动教养的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规定。
冤假错案
非法取证等是主因
近年来,不少冤假错案陆续披露,使国家的司法公信力饱受质疑。针对这种现象,姜伟表示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姜伟表示, 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姜伟说:“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强化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提高庭审质量、有效减少冤假错案有重要意义;保障并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将犯罪嫌疑人委托上海律师的时间由起诉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
中国司法路
不能照搬西方模式
就社会流传的“用西方的法治理念和司法模式来衡量中国的司法改革”,姜伟说,对中国的问题,只能用中国的智慧和中国的方法解决,一味照搬照抄外国的经验和制度,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我们注意到,不少发展中国家移植发达国家的司法制度,并未带来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同时,他表示,中国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也高度重视借鉴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有益经验。姜伟强调,“世界上没有最好的司法制度,只有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