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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自诉案件是不需要公安机关侦察,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种类型和七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14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其他案件。律师

七类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轻伤害案、

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重婚案、

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虐待家庭成员案、

遗弃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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