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通俗的说,比如在某起故意伤害导致轻伤的案件中,甲方诉乙方故意伤害罪,因过程中存在互殴,甲方轻伤乙方也轻伤,所以乙方反过来告甲方故意伤害,乙方的行为被称为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如果甲方在诉讼过程中撤诉的,乙方不撤诉,那么反诉案件继续审理。如果判决结果甲方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乙方也需要承担,相互的刑事责任不能抵扣,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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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零六条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