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因为它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所以它是自由刑中最为严厉的刑罚。在所有的刑罚中其严厉性仅次于死刑,只适用于严重的犯罪,法律同时规定了减刑、假释、赦免等制度,故而事实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很少有终身服刑的。根据刑法第46条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沈洁律师提醒:和有期徒刑相比,有期徒刑可以单独适用,而无期徒刑不可能被单独地适用,根据刑法第57条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期徒刑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刑期不能抵扣,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不象有期徒刑如果先前被羁押的,判决后羁押一天可以抵扣刑期一天。律师
在刑法分则中,无期徒刑出现在以下四种情况下:
第一种,无期徒刑作为法定最高刑,只有出现该种犯罪最严重的情况才判决无期徒刑;
第二种,把无期徒刑与死刑规定在一个条文里,作为选择性刑种;
第三种,把死刑作为最高刑,将无期徒刑和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根据情节裁量使用。
第四种,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最新规定:
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