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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首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被告人是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其次,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再次,提起的时间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公安或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在这三个阶段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律师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起赔偿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经收录在案的,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

在审判阶段,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诉状和普通的民事诉状类似,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住所,提出诉讼请求(索赔请求),案发详细经过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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