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於飞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
**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院指定,并指派我担任诈骗案被告人××的辩护人。本辩护人接受指派以后,阅看了有关文书,会见了被告人本人,现在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参考。
××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本次犯罪之前,没有前科劣迹,走上犯罪道路,除了主观上的过错以外,还有一些值得同情的客观原因。辩护人在与××及其父亲的谈话中了解到,××从小生活在极其贫困的家庭中。他的父亲是一个残疾人,母亲早在十多年前就因病去世了。他们父女二人就依靠父亲打零工每月五百多元的收入生活。众所周知,花季少女在成长中如果没有母亲的关心和爱护,她的成长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父亲尽管也关心她,但是随着她的不断长大,沟通与呵护显得越来越不方便,更何况作为一个残疾人的父亲,能够做到让自己的女儿吃饱穿暖已经很不容易了。律师
因为如此,××在交友上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结果和一些比她大几岁的男青年。这些人利用××的无知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就拿此案来说,那些被害人在和××交谈的时候,实际上并不尽仅因为××的意思表示而交出了财物。他们无不相同的都看到了不远处那些身强力壮的指示××找被害人的男青年。与其说是因为××行使骗术而使被害人交出了财物,还不如说是被害人害怕××身后的男青年的暴力暗示而交出财物。
辩护人的以上意见,并不是过分为××开脱,而是希望法庭能够充分了解××的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与江湖骗子之间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她的一部分犯罪原因也有着凄苦生活、缺乏母爱所造成的。辩护人恳请法庭能够在量刑时对她的具体情况给予充分的同情和宽大,尽量让她早日回到父亲身边,回到学校去读书,相信她经过这次的教训一定会痛改前非的。
此致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