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蒋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小白领,由于学历并不高,他在公司里面也只是一名小职员。而父母和自己住在一处两室户的小房子里,前些年上海房价低的时候,全家人都没想到要买一套住房,现在房价高涨,靠自己的工资收入已经是很难买得起了。于是他的婚恋问题也遇到困难,因家中住房较小,两任女友都最终弃他而去,这让他倍感压力。
有的人遇到压力,会选择和他人倾诉,或者是去旅游来发泄,但去旅游吧,有疫情,和他人倾诉吧,自己又没有什么可以倾诉的对象。由于父母每天都在外打麻将,他也很少和他们沟通,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让小蒋苦恼不已。不久,他就染上了酒瘾,经常喝得伶仃大醉,但喝酒也无法解决自己的困惑。
有一天晚上,他看到家里的酒瓶子都已经空了,就打算到附近的小商店去买酒。他出门后不久,打算掏出香烟和打火机抽烟,但在点火的时候,打火机不慎落下水果摊的盖布上,火焰立刻点燃了起来,周围也没有可以灭火的器械,火烧了一段时间后,自己熄灭了,也没有酿成大祸。这次的意外着火,让他有了兴奋感,在此后的时间内,他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家附近一处正在拆迁的老房子的废物点燃。律师
看着火越烧越大,他莫名赶到有一种兴奋感,几次放火让他觉得自己很高兴,似乎平时的不如意,都和一把大火一起烧了个干干净净。不久后,他已经不满足于烧一些废品废物,他开始烧一些他人停在外面的自行车,看着自行车的坐垫被点燃,慢慢升起的火焰让他觉得非常刺激,平时的不顺心和各种压力,就释放了。看到自己放火并没有人报警,也没有警察来深究这件事,小蒋的胆子就越来越大。
有一天,小蒋喝了半斤白酒,意识迷迷糊糊的他带着打火机又到外面去放火,这次他选择了一家店铺钱,但没想到,这次的火势特别大,一下子就将店铺前的一些箩筐都烧了起来,而且风大,天气又干燥,火很快就将店铺的大门点着了,店铺里面还居住着商家的一些家人和一名员工,闻到浓烟后,他们立即冲出了店门,大声呼救,走位的居民和随即赶来的消防人员将火扑灭,才没有酿成重大火灾。不久后,根据店主的报警,很快从监控中看到放火的小蒋。
不久他就被通知到公安局去,本来想着就是放火玩,没想到一下子差点酿成大祸。后来被害人在店门口的监控中看到了小蒋的身影,认出他就是附近的居民,于是就通报而来警方,小蒋就迎来了牢狱之灾,最终他被法院判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且附带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最后一次放火,也是让小蒋觉得自己能够放松心情的方式,但由于当天火势失控,差点酿成了事故,就是这起事故,才让他被抓获,要承担数年的牢狱之灾。
小蒋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他的家人已经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左晴虫情出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