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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水罪

决水罪的定义

本罪是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是危险犯,由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决水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不要求产生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

决水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

决水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所谓决水是指采取开挖水坝、毁坏堤防、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放水设备等方法,使河、湖、池水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决水的手段多种多样,如使用各种工具或机械挖掘,用爆破的方法破坏等。如果用爆炸手段炸开堤坝,还是属于决水,不是爆炸罪,危害公共安全的途径是水,而不是爆炸直接造成。决水是指足以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可以是积极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犯罪,积极作为的表现有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不作为方式是指身负特殊职务的人员,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比如水库管理人员,故意不开闸泄洪。至于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决水后水流开始冲溢为标准。

至于如何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被决溃水源的大小、决水后水道冲刷的路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大小等判定。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扒开水渠致使渠水漫溢不构成本罪。律师

决水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决水罪不负刑事责任,这和放火罪,爆炸罪有所不同。

决水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实施决水罪的动机可能有多种,如泄愤报复、嫁娲于人等。

决水罪的定罪量刑

如果是农村村民之间,因为水利灌溉争抢水源,扒开水渠放水,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不一定认定为犯罪,主要看这种后果是否危害不特点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对于一般的决水行为,主要是依靠民事的或行政的方法加以解决。

基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而决水,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又构成决水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从一重罪的原则处断即按决水罪处断。

决水罪的刑事处罚

依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犯决水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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