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罪名的区别

由于在犯罪手段、犯罪引起的后果等方面存在较为接近,本文对爆炸罪和其他罪名的区别进行分析。

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如果以爆炸方法杀害他人、伤害他人,和实施爆炸导致他人伤亡的,两者在实施手段和危害后果上都是相同的,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使用爆炸手段杀害、伤害他人的,针对的是特定的人,比如仇家,对手等等,爆炸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和公私财产,只要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是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为了杀害特定的人,按照了爆炸物,但是会影响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按爆炸罪处。律师

从犯罪既遂与否来看,爆炸罪中即便爆炸物因犯罪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引爆,犯罪也已经既遂,而以爆炸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中,没有导致爆炸物引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属于犯罪未遂。

爆炸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属于过失。爆炸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是两者的重大区别。

爆炸罪和用爆炸方式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本罪和用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施、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的区别是刑法特别规定的破坏这类设施的罪名,适用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条的规定,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罪名。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