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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义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故意杀人罪最大不同在于,本罪危害不特地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

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同其他以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的根别。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从重处理。如果投放危险物质指向某个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几个人,损害后果局限在一定范围内,可能构成其他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比如投放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 、剧毒农药等可能致人死亡的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是指含有能自发放射出穿透力较强射线元素的物质,比如铀。所谓传染病病原体,包括传染病的病毒、细菌、真菌、螺旋体、原虫、炭疽、霍乱等,照成在人群中传播,造成传染病流行。律师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义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多为婚姻、恋爱、奸情,或为邻里纠纷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投放危险物质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罪量刑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处罚

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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