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的儿子小方和隔壁阳先生的儿子小阳两人各骑一辆自行车相约去玩,途经培元塔附近宜水河上的水电站坝桥时,小方不慎连人带车掉入引水渠,意外溺水死亡。培元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初步调查死者小方系溺水死亡而非刑事案件。方先生、马先生将小方的尸体带回店子。马某以小方是小阳喊出去玩的才出事死亡为由,将小方的尸体放在阳先生家一楼门面屋里,要求阳先生家赔偿30万元。
随后,方先生的亲属赶来现场,阻止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搬运尸体。当日下午4时30分许,派出所接到110转警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方先生停尸闹事的情况报告给某市政法委。市政法委组织市公安局、综治办、政府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做方先生及其亲属的工作。
方先生及其亲属仍未把尸体搬出来,协调小组经请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把尸体搬运至殡仪馆。在此过程中,欧先生等人对执法人员进行阻碍、谩骂,欧先生还用手打伤民警刘警官眼部。当公安民警把方先生尸体抬上运尸车,准备撤离时,方先生冲到自己银灰色“五菱之光”面包车上,发动车子加大油门朝马路上的民警、协警撞来,先后撞倒民警崔警官、协警闫先生、龙先生等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5人轻微伤。方先生撞倒多名公安人员后,又掉头来朝马路上的公安人员撞来,压伤协警崔某后,调转车头第三次朝人群撞来,撞到一辆警车。方先生直到自己的面包车爆胎开不动了,才弃车逃跑。当日凌晨,公安人员将方先生抓获。欧先生在现场被公安民警抓获。律师
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方先生提起公诉,以妨碍公务罪对欧先生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法医鉴定结论、书证、被告人方先生、欧先生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律师认为,方先生驾驶汽车冲撞处理其停尸闹事事件的公安干警、协警,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并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及警车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欧先生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方先生能当庭认罪,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10万元医药费,因此,可以对量刑酌情减轻。
最终,法院判决方先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欧先生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本文由范霆晔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