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定义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易燃易爆设备,而不包括易燃易爆物品。本罪的犯罪对象即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客体
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致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没备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燃气主要是指煤气、天燃气等可燃性气体。燃气设备主要包括供气系统的燃气发生装置、燃气净化装置、燃气输送设备等。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包括的内容则更为广泛,可以包括燃气设备之外的一切易于燃烧或者易于爆炸的设备,如用于化工、石油方面的油井、油库、贮油罐,石油运输管、贮气室,制造或者储存各种炸.药的设备等。行为人实施上述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易燃易爆设备毁坏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律师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定罪量刑
直接管理、操作易燃易爆设备的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过失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上述设备破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刑事处罚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