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另案处理)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顾村镇归王村东陈家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70244-13-1”至“70244-13-1-3”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60户居民及12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凌晨,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罗店镇罗南联杨路、宝嘉公路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50169-3-6”至“50169-3-8”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43户居民及5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凌晨,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西塘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50642-1”至“50642-3”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48户居民及6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凌晨,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顾村镇顾北路52弄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70446-2-7-3”至“70446-2-7-7”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70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210户居民及21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同日凌晨,上述人员又至宝山区杨行镇北宗王湾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60234-8”至“60234-10”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33户居民及5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凌晨,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罗泾镇高椿树村赵家生产队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50857-1-1”至“50857-1-3”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21户居民及2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律师
凌晨,程先生、马先生伙同司学业等人,携带大力钳等作案工具,至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汤家宅附近,将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架设在该处的标注为“50637-1-2”至“50637-1-4”电线杆上规格为JKYJ35平方毫米的低压架空电缆线剪断后窃走销赃牟利,导致附近25户居民及3户非居民用户无法正常用电。
程先生、马先生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程先生、马先生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犯司学业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出具的《事故应急抢修单》、《关于我公司被盗导线的情况说明》、被害人单位职工单金宝的陈述、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扣押清单》、《发还清单》、《工作情况》、证人王先生的证言、宝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物品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被告人供述等证据。
程先生、马先生结伙他人,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予处罚。程先生、马先生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程先生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马先生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3)宝刑初字第1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