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伪基站”,在闸北区共和新路某号某旅馆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一店459房间,采用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GSM900网络工作频率的方式,向一定范围内的移动手机发送内容为澳门博彩的非法信息共计31193条,导致约31193移动用户通讯中断,严重影响移动用户的正常通信。
无线电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当场查获该“伪基站”设备,李先生逃逸。
李先生又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某快捷酒店403房间,采用上述方式向一定范围内的移动手机发送内容为澳门博彩的非法信息共计133828条,导致约133828移动用户通讯中断,严重影响移动用户的正常通信。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当场查获该“伪基站”设备并抓获李先生,李先生于次日被释放,设备被依法扣押。
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路派出所民警以其他事由电话通知李先生至公安机关;次日,李先生到该派出所后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归案。公安人员还在其暂住地虹口区公平路某号某室查获了另外3套“伪基站”设备。
李先生及其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辩护人提出李先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犯罪时间不长,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对李从轻处罚。律师
李先生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伪基站”,采用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赌博短信息,造成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局部阻断,不仅破坏了了正常的电信秩序,影响电信运营商正常经营活动,危害公共安全,而且影响用户手机使用,损害公民隐私,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及出具的《工作情况》均证实,公安机关以李先生被打需至派出所调解为由,电话通知已被网上追逃的李先生至派出所谈话,李先生到达后,公安人员即对李使用“伪基站”设备行为进行讯问,而李先生并未主动供述,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李先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李先生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闸刑初字第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