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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定义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枪支”仅指公务用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散失在社会上,是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少数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丢失枪支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酿成严重刑事犯罪。因此,对丢失枪支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定罪处罚。律师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定罪量刑

构成本罪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即行为人在自己配备的枪支丢失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枪支丢失的情况。如果行为人在枪支丢失后,立即、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了枪支丢失的情况,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的,则不构成本罪。二是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枪支被及时找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成本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刑事处罚

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犯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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