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宇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本罪的客观要件是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发售各种发票外,其他一切出售禁发票
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只能是从税务机关依法领购此类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负责发售此类发票的税务工作人员。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此罪的,实行两罚制。律师
本罪是主观要件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着具有营利的目的。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五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3款)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