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潘来自江西农村,虽然没有很高的学历,但他非常聪明,心灵手巧。当他来到上海后,发现在工厂里面累死累活干一个月,不仅要周六加班,还要粗茶淡饭吃着工厂的食堂,每月只能拿几千元,而这些收入租一套稍微好点的房子都不够,只能和他人合租,并且是租住农民房,这才会有所结余,辛苦一年,最终也就能省下三五万元,在上海这点费用,连市区一个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到。
后来他跳槽到了一家床品销售公司当营业员,在这家公司的旁边就是一家银行的ATM机。看着周围来来往往取款的人,小潘突然灵机一动,他想能不能自己制作一些人民币,存入银行。但制造假币难度实在太高了,自己没有能力做假的人民币。但他在网上看到一起案例,就是有人通过裁剪人民币的方式,将人民币的一小部分裁剪下来,然后拼接成新的人民币,存入自动存款机后,就能获得多增加的钱款。
他采用七八张人民币进行裁剪,这样就可以多拼接出一张百元大钞。这样的做法让他增加了不少收入。拼接好新的人民币后,他通过隔壁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就这样他很快就获得了好几千元的收入,为了避免自己被怀疑,他就在其他的ATM机存下这些经过变造的人民币。律师
然而好景不长,很快银行就发现而来拼接的人民币,并进行了报案,很快警方根据监控录像注意到了小潘的异常行为,有一次,在存款时,他被抓了现行,属于人赃并获。小潘在沪打工的姐姐知道后,非常着急,想为弟弟聘请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于是她找到了沈洁律师,讲述了案情,他的姐姐潘小姐认为小潘存入银行的并不是假币,故而并不构成犯罪。
对此,沈律师认为虽然小潘存入银行的并非是假币,但属于变造的货币。而且他变造的货币数额较大,不是一张两张,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所以小潘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想要无罪释放,是不太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