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公司账户已经销户仍开支票购建筑模板犯票据诈骗罪

被告人郭Y将陈B(已判刑)介绍给张M(已判刑)认识,并告知其陈B所在公司工地需要建筑模板,要张M介绍建筑模板的业务,张表示同意。

陈B、张M、季圣达(已判刑)等人在宝山区某咖啡馆内,由张M介绍嘉善吉顺胶合板厂负责人浦H给陈B等人认识,并向浦谎称陈B等人要订购大量建筑模板;之后,再由陈B以满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以单价49.5元的价格向被害人浦H订购5000张建筑模板,被害人浦H信以为真。

被害人浦H分别将共计6000张价值297,000元的建筑模板送到被告人陈B等人指定的仓库。被告人郭Y在明知陈B等人并无工地需要建筑模板,上述事实均为骗取被害人信任的情况下,伙同陈B、季圣达到存放6000张建筑模板的邯郸路华东钢材市场仓库,将上述建筑模板提出后出售给他人,被告人郭Y从中分得好处费4,000元。

之后,由陈B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票面金额为297,000元的“上海柏申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分行支票作为货款支付给浦H,当被害人浦H将支票介入银行时,被告知该账户已经被撤销。律师

经鉴定,该支票上加盖的“上海柏申建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与上海柏申建筑有限公司提供的真实专用章相比较不一致。

被告人郭Y对起诉书指控有异议,称其没看见支票,不清楚陈B等人诈骗的事,但又供称参与了邯郸路仓库建筑模板的卸货、送货至闵行及去崇明支票兑现等,以及崇明回来后收到陈B给的2,000元好处费,对起诉书认定拿了4,000元也表示认可。

被告人郭Y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郭Y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现有证据能够证实通过郭的介绍,由张M介绍建筑模板业务给陈B,并商定模板得手销赃后分赃;陈B等人在骗取被害人浦H6000张建筑模板后即低价销赃,后共同分赃,被告人郭Y明知陈B等人既无工地又不需要建筑模板,仍参与卸货、销赃及销赃后支票的兑现等,并从中分得了赃款,被告人郭Y称其不清楚陈B等人诈骗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也无相关证据印证,故不予采信。

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四)项判决如下:被告人郭Y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万元。(2011)杨刑初字第152号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