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分别以闵行区迅灵百货经营部、航华迅领电脑维护服务社以及闵行区柏欣百货店的名义、向德威英国国际学校虚开普通发票244份,票面金额共计4,350,980.70元。经鉴定,上述发票均系仿造。
2014年4月14日,李某在工作地私立蒙特梭利幼儿园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律师
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相关发票鉴定证明、清单、发票复印件、发票明细清单,相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工商注册证明材料,证人陆某、杨某的证言,相关发票样张,工作情况,案发经过,李某到案后的供述及户籍资料等证据。
李某以虚假的手段开具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李某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案情不宜对李某适用缓刑,但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为保障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李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2014)浦刑初字第3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