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褚是一名个体工商户销售一些服饰产品,发生了疫情,导致他的生意什么好做,近一位朋友对他说可以卖一些假冒的名牌产品,主要是各种品牌的T恤衫、女士裙装、还有一些女包等。配件的费用在30-150元之间。正当小褚还在犹豫的时候,消息传来公安机关从的朋友暂住处查获了大量尚未销售的假冒名牌服装、假冒皮包,价值约三十余万元。
朋友的姐姐找到小褚,要他帮忙介绍一名律师因此小褚就找到了沈律师,沈洁律师认为这些案件大多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制造想象竞合犯从一中重罪处断的原则,应认处罚相对较重的销售伪劣产品罪。
近来这种定罪思路和理由有了适度的反省,主要考虑到法律在于有效保护公民的商品消费权,以避免公民因商品消费遭遇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严重损害。这类服装、箱包的物品,基本功能是实际存在的,而且许多购买、使用者还会产生明码实价、物有所值的消费感受。这类危害为对商品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隐性的,要是听公民健康民康消费观念,主要表现为侵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危害市场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对上述低价销售假冒名牌产品的的行为,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更加切合此类危害行为的本质属性。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
对此的量刑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