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网上开了家淘宝店,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开设某母婴用品淘宝网店销售未取得我国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德国沐舒坦有机儿童咳嗽糖浆”、“德国原装Esberitox施保利通片”、“德国Babix-Inhalat婴儿感冒鼻塞精油”等各类德国婴儿用药品两千多笔,销售金额共计10万余元。
虹口区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指控张某,并提供证人周某、赵某的证言,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出具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现场勘察笔录》、《抓获经过》、《工作情况》、《待销售扣押数量汇总表》及调取的《交易记录》,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涉案药品相关信息的复函》及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主动预缴罚金3万元。律师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是一个故意犯罪,并且须构成情节严重为前提,且该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能主动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对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的管理制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三万元,并缴获的赃物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