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樊某为非法牟利,以2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即将在浦东新区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举办的“SuperJunior世界四巡中国内地唯一场.上海站”的假门票四张。
并随后在浦东新区周家渡路耀华路口将其中两张面值为1,280元伪造门票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曹某,后在继续兜售剩余两张伪造的门票时被民警抓获。被告人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上述伪造票证。律师
上述事实,被告人樊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证人张某、曹某的证言、辨认笔录,证人周建锋的证言,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公安机关出具的调取证据清单、扣押物品清单及相关书证、案发抓获经过及被告人的户籍证明、供述等证据。
被告人樊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告人樊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樊某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五千元。扣押在案的伪造票证,予以没收。(2012)浦刑初字第25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