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J将从他人处低价购入的“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假门票(每张面值70元)加价后倒卖给张宝权、褚磊、李爱武、陆平、刘李飞(均另行处理)等人,后公安机关在上述人员处查获“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门票92张,经鉴定,均系伪造的票证。
上述事实,被告人杨J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的证言、扣押物品清单、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户籍资料及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律师
被告人杨J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告人杨J当庭能够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J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七千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已扣押的九十二张“第十一届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假门票予以没收。(2010)浦刑初字第3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