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北京电影学院09级学生贡渤涵与清洁工王三明发生肢体冲突,王三明当场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后该案在海淀区检察院立案。日前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律师获悉,因证据不足,海淀区检察院已将案卷退回海淀公安分局,要求补充侦查。
2011年12月,北京电影学院女生宿舍旁,该校影视管理系2009级学生贡渤涵与河北沧州籍清洁工王三明发生冲突,后王三明死亡。
王三明家属的代理人付玉阁律师告诉记者,7月26日,海淀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此次要求补充侦查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贡渤涵不具犯罪。律师
付律师在正式立案后看到了此案的关键证据,即事发当地的录像,证实北京电影学院此前对事件为“互殴”的公开描述。“录像里显示,是贡渤涵先推搡王三明,引起争执,后王三明还手,中途被人拉开。其中贡渤涵有掐住王三明脖子的行为,并存在两次被人拉开后,第三次从30米之外跑向王三明,并跃起连续三次击打其头部,具有明显的攻击意图。”付律师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第二次退回案卷后,1个月后如无新证据再次报送检察机关,检察院则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案将终结。但家属表示不能接受贡渤涵无罪的结论,将会继续申诉。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清洁工王三明的两次尸检结果均为心脏病发作致死,贡渤涵家属曾对王三明家人给予75万元的民事赔偿款。但王三明的家属认为即使赔偿也不能完全抵消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