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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向故意杀人转化的情况

行为人过失致他人重伤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该积极抢救被害人,采取抢救措施,比如呼叫周围群众抢救,拨打120急救电话,向110报警,采取紧急医学抢救措施等,行为人基于过失行为而负有紧急抢救的义务,虽然经过及时抢救,被害人仍然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定过失死亡罪。

如果行为人此时为了逃避责任,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抢救的,虽然被害人在得到救助后仍会发生死亡结果的,但行为人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从过失转变为故意,客观行为上从过失行为向故意兴亡转变,所以行为人将从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向间接故意杀人行为转变。律师

沈律师解释所谓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但是对这种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不采取积极措施阻止后果的产生,故意放任的行为。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在于:间接杀人对于死亡后果不持有反对态度,过失致人死亡希望死亡后果不要发生。

另外一种转化的情况沈洁律师认为是行为人前半段的行为是过失,后半段行为出于主观故意。比如行为人的过失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或者是虽然没有死亡但客观上达到无法救治、必然死亡的程度,但是他以为被害人还没有死亡,怕事后被害人获救从而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或者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另行实施了杀人行为。

后面的杀人行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其后面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所谓对象认识错误就是把本来不能杀死的对象当作是可以实施犯罪的对象。比如因为天黑把树木当成仇家“杀害”。典型的案例是,行为人在嬉戏中失手将被害人推落山崖,担心受到处罚,被害人此时其实已经摔死,但行为人以为他没有死,又向山谷仍了几块巨石想砸死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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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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