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姐家中饲养了一只猫和两只狗,她经常到流浪猫狗集中的地方施舍食物,还参与了一家爱狗人事组织的机构。不久前她发现家附近的一名狗贩子孽杀猫狗,非常气愤,和对方交涉无效后,她将对方的行为和照片发布到了朋友圈,召集其他爱狗认识对对方进行“声讨”,甚至称这种虐待猫狗的人,也应当被虐待。她的说法得到了朋友圈几名青年男女的认同,几个人约好,打算上门给狗贩子一些“教训”。
她的丈夫发现后,立即阻止了韩小姐的行为,而且建议她在行动之前先法律咨询一下律师。于是韩小姐和其中一名朋友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有关事宜。沈律师认为几个人在微信群里进行谋划,要给与虐待猫狗的销售者予以教训,为被孽杀的猫狗报仇,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而且还有可能涉及犯罪。律师
本来韩小姐爱护动物,无可厚非,因为对小动物的热爱,和他人成为朋友也无可非议,但不能对对方肆意殴打,如果对方的身体构成轻微伤的,韩小姐的冲动行为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但凡事都不能过分,激烈的行为方式更不足取,诉诸暴力则已触犯法律,涉嫌违法犯罪了。不能把对小动物的爱演变成对虐待动物者的恨,把爱护小动物的善行转变成针对其他人的暴行。
为了保护小动物,采取殴打他人的方式,如果打伤他人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构成轻微伤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就算只将他人打成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也会被处以几个月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其中的组织者属于主犯,处罚会比一般人重。
经过沈律师的解释,韩小姐表示,她会和朋友圈中的朋友们联系,和对方文明协商,买下对方手中的猫狗予以收养,或者送流浪猫狗救助站,不会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