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溜冰场拔刀砍人致死,故意伤害罪判决无期徒刑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在梦都溜冰场玩耍,和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了口角争吵,双方一群人到溜冰场门口锦绣斗殴,被告人持一柄长刀戳向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背部受伤,贯穿至肝脏、心脏及下腔静脉,导致被害人大出血死亡。事发后四个多月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上海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提供了证人刘某等人的证言和辨认笔录,同案犯吴某和张某的口供和被告人的供述相印证。同时还提供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尸体检验报告》证实被害人已经死亡及伤害情况,故意伤害的证据确凿。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律师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家属能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等,要求减轻量刑,从轻处罚。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一审法院已经考虑到从轻的情节,比如对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现在还要求对被告人从轻,二审法院不允许,裁定驳回上诉。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