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隐私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与公民个人身份相关,能够据此而认定特定个人,且公民不愿为社会所知、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等等。律师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窃取”的特征在于利用权利人不知,秘密占为己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一是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二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三是获取信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给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