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於飞律师
去年某月,周某找到网站律师,声称自己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退赃以后被改为取保候审。周某请求聘请律师为他出主意,当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以后,周某向律师诉说了如下案情:
周某有一个女性朋友任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要求周某找人为他出气。周某则提出,找人出气可以,但是要交点“军费”,经过商量,议定费用为两万元。此后,任某交给了周某一张存有两万元的存折,让周某自己去银行取钱。周某到了银行发现存折密码任某未告知她,故打电话给任某,任某通过短信将密码告知了周某。周某取钱以后,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打人是违法的,后果很严重。故没有找人教训任某的仇人。此时恰好周某另有事情需要用钱,则与任某商量说打人的事情不办了,钱过几天就还给任某。不料任某大怒,过了两天,周某就被捕了。一开始,周某还据理力争,但经不起公安人员的“特殊教育”,挺不住之后就“招认”了自己偷窃任某存折,骗取密码的“犯罪事实”。在退赔了“赃款”,取保候审回家之后,想想气不过,于是要聘请律师维权。律师
於飞律师接案以后,发现有罪供述已经做出,在没有证据证明有刑讯逼供的前提下,很难翻案。但是律师通过自己特殊的经验和人脉,竟然从电信部门成功调取到了铁一般的证据——短信内容记录(一般人无法得到)。短信表明,任某认可周某取得存折并且告知了周某密码。由此,周某立即洗脱了罪名。他的盗窃案件撤销了,而现在律师正在为他办理追究任某诬告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