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从重处罚。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私所有的各种有价值的财物,作为盗窃对象的财物,不仅指有形物,并且动产居多,还包括无形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热能等;另外盗窃对象还可以是存单、债权、提单等有价证券。刑法第265条规定,他人通信线路、他人电信码号,是一种特殊的盗窃对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所特殊保护的物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如武器弹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盗窃上述物品的,应作为其他犯罪处理。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察觉的方法,将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律师
根据《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至2000元;盗窃数额巨大,是指盗窃5000元到2万元;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万元到10万元,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窃取本人已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者偷回本人已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者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负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的,以盗窃罪论处。如果在窃取时遇到了被害人的抵抗而改用暴力,犯罪的性质就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