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路过某个公园,看到很多人在打牌,生性爱玩牌的他在边上看,旁边有一人称“擂主”很利害,谁都赢不了他,张先生一好奇,也参与了打牌,不仅1000多元现金输光,还把手机和手表也给输了。几天后他听说这些开牌局的是骗子,很多人都上当受骗,所以他也想报案。
以诈骗手段设立赌局,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人主观上是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客观是系虚构事实,骗取较大额的钱财,和赌博罪不同,赌博罪的行为人为了吸引他人参与赌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赌博获利,比如收取抽头,主观上不存在诈骗的故意。律师
在设立赌场或者以赌博为生的赌博罪中,参与赌博人未必一定遭受财产上的损失,虽然赌技有高低,但还要靠一定的运气,才能赢取财物。而设赌诈骗中,被害人最终会有财产损失,不可能有赢的机会,如果被害人知道有人设赌诈骗,觉得不会甘心参与赌博。所谓的赌博仅仅是诈骗的一种手段,以虚构事实,用赌博之名行使诈骗行为,属于一种智力犯罪。
之所以沈律师把它称为一种智力犯罪,是因为被害人很难得知自己受骗。行为人要使得不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自愿交付财产。所谓交付财产行为,包括了两种情况,对象是财物的时候,比如黄条,若干,表现的是交付财物,受害人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对象是财产利益时,比如房屋产权,表现为财产上的利益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人。不论何种交付,所有人丧失了对物的所有权,对交付者来说是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