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甲犯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告人周甲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刘付荣、徐甲、吴丽娟等人不符合合法获取签证资格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在职证明、派遣书、结婚证、个人完税证明等虚假签证申请材料,并陪同签证、出国及传授应对领事馆签证官员和边防检查询问方法,以此为上述人员骗取了前往英国、澳大利亚两地的出境签证,并收取每人约60,000元至80,000元的费用,具体事实如下:
被告人周甲为刘付荣伪造了上海阿洱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派遣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后收取刘60,000元。刘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至今逾期未归。
被告人周甲通过伪造结婚证、在职证明等虚假材料,为偷渡人员徐甲骗取了澳大利亚签证,并收取徐80,000元。徐持普通护照出境至澳大利亚,逾期滞留入境。
被告人周甲通过伪造结婚证、在职证明等虚假材料,为吴丽娟骗取澳大利亚签证。吴持普通护照出境至澳大利亚,至今逾期未归。
被告人周甲为王世先伪造了阿洱法公司在职证明、派遣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王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至今逾期未归。
被告人周甲为徐红卫伪造了上海娜瓦杰罗贸易有限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派遣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徐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至今逾期未归。
6、被告人周甲为徐建平伪造了娜瓦杰罗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派遣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后徐红卫、徐建平共同支付被告人周甲60,000元。徐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至今逾期未归。
被告人周甲为杨礼顺伪造了娜瓦杰罗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派遣书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后收取杨60,000元。杨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至今逾期未归。律师
2010年12月,被告人周甲为吉余伪造了娜瓦杰罗公司员工在职证明、派遣书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后收取吉60,000元。吉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逾期居留入境。
9、被告人周甲为陆小进伪造了兴华市李氏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职证明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陆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并于同年被遣返回国。
被告人周甲为金某伪造了李氏公司员工在职证明、境外公司邀请函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了英国商务签证。金持普通护照出境至英国,并于同年被遣返回国。
上述事实,有证人徐甲、金某、魏某、唐某、朱某、徐乙、储某、吉某、黄某、赵某、周乙的证言,被告人周甲、证人赵某的普通旅游者申请来澳大利亚旅游签证申请表,地方税务局闵行分局出具的证明,闵行区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情况说明,公安机关的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口岸出入境记录详细信息、内地居民因私出境证件签发信息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周甲以经贸往来等名义,弄虚作假为他人编造出境事由、身份信息,骗取出境签证共计10份,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告人周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确认。辩护人以被告人周甲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等为由,请求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甲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追缴被告人周甲的违法所得。(2013)闵刑初字第21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