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某日晚上,喝酒后在三鲁路个体超市内,因为一些小事情和该超市的店主发生争吵,后来民警接到店主报警后出警。被告人用暴力殴打民警,导致其右中指末节指骨基底部撕脱骨折,涉嫌妨害公务罪。
所谓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律师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公务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本案件的被告人知道110出警,也知道被害人是正在执行出警任务的警察,妨害其执行公务,并打伤警察导致其轻微伤。
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谢XX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验伤通知书及上海浦南法医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