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至浦东国际机场接一个乘坐航班TG665从泰国曼谷来上海的朋友“美美”(AVNGSAWEESVTDATCH,泰国人),后得知“美美”因护照有问题被中国边检不准入境,并被要求乘坐来时的航班返回泰国,及“美美”乘坐的飞机即将起飞时,为了拖延时间,想办法留住“美美”。
王X即先后用手机和固定电话多次拔打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谎报其朋友“美美”乘坐的即将飞往泰国的航班飞机上有炸弹,后又在该机场候机楼澳洲航空公司办票柜台附近大声叫嚷“飞机上有炸弹”,造成群众恐慌、航班延误、大量旅客滞留的后果。王X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律师
王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美美”(AVNGSAWEESVTDATCH)、张敏、郭强、陈亚翠等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录制的视听资料及案发经过等证据。
王X在公共场所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并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王X当庭能自愿认罪,交代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判决如下:王X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浦刑初字第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