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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律师辩护贪官夫人无罪开释

作者:於飞律师

夏天,某官员及其夫人因受贿被检察院双双逮捕,并提起公诉。高官之子委托本网站於飞律师担任其母亲陈某的上海律师,网站律师接受以后发现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明知其丈夫收受金额高达八百万元的票据,并且帮助其丈夫将票据汇入房产公司购买房产,此行为构成配合受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罪名成立,按照这样高的受贿金额,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律师

面临如此严峻的局面,很多其他律师都建议将争取获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以及良好的认罪态度作为主要的辩护方向,争取不判处死刑。然而,律师在作了充分的研究以后,毅然果断决定支持陈某作无罪辩解,拒不认罪,放弃一切认罪态度争取轻判的想法。在法庭上,律师向法庭据理力争,认为:陈某的丈夫在收到八百万元票据之时,其受贿犯罪已经成为既遂状态。从刑法理论分析,犯罪既遂以后,不可能再有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同时,陈某即便明知该票据系赃款,但其购买房屋的行为仅仅是受其丈夫指使消费赃款而已,票据虽然用掉了,但是房产还在,不属于隐匿罪证。故陈某的配合消费赃款的行为,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在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庭最终采纳了网站律师的辩护意见,在受贿罪一项上没有认为陈某构成犯罪。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网站律师的果敢和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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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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