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有意履行债务,但因为缺少一部分资金,无法和对方协商一致,比如李总的公司欠付货款23万元,原因货物质量问题没有向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货款23万,违约金3万。扣除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实际应当支付21.5万的货款和延期付款违约金2.1万,但供应商表示如果能在一周内付款的,可以不收取违约金,并且货款优惠至20万。李总觉得条件不错,但公司被上游采购商拖欠了几百万货款,公司是在一下子拿不出20万元,虽然20万不是大数目,但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和解的,也确实可惜。
对此沈律师认为如果是我们代理的案件,只要这位李总愿意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个人连带担保,并提供房产、车辆、债权等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的,作为代理律师,我们完全愿意出借资金为您解决小额资金的周转服务。
对以下人群可以提供资金周转的帮助:
1.我方的案件委托人;
2.能提供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的人(上海房产,可以是自己、亲属、朋友名下);
3.有沪牌车辆,同意提供车辆抵押或者质押的人(车管所抵押登记);
4。有退休工资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教师、医院医生等较为稳定工作的为你提供还款担保;
5.自身有稳定工作,户籍为上海的人员。
帮你解决的问题:
1.因周转困难,信用卡债务一时无法归还,如不归还影响信用记录,甚至可能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人员;
2.因案件诉讼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谁有财产但被查封或者短期无法变现,及时归还债务,可能被法院民事拘留,或者转为刑事拘留,甚至涉及到拒不履行罪的人;
3.因感情纠纷,被婚外恋爱方紧逼索要所谓情债,不想影响家庭和睦,但一时无法周转的人;
4.因贷款购房,银行批贷成数比预计的要少,需要自凑资金补足房款但仍缺购房款的人;
5.协议离婚,获得财产一方无法及时变现资产,兑现给予配偶补偿款的人;
6.其他各类情况不一一列举,用途不得用于违法、犯罪目的,不得用于赌博。
利息标准:年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月利息约2%左右。
只要担保到位,快速放款,担保后24小时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