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的货物买卖合同,只要合同签订的比较完备是不需要经过律师见证的,但是以下情况沈律师认为您需要考虑一下:
1、古董、名家作品、收藏品买卖;
2、标的价值巨大,买卖不慎会影响整个企业运营的;
3、购买的标的价值比较大,且有可能引发争议的;
4、特殊的买卖形式,为多数人不熟悉的,比如试用买卖、所有权保留买卖等。
5、存在法院查封、冻结、抵押等权利限制物品的买卖。
提供以下材料就可以办理见证:
1、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买卖标的物的合法来源或者说明;
4、有检验证书的、或者质量保修书的一并提供。
5、如果买卖的标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文物买卖)。
6、专营、专卖物品必须提供有关许可证书,比如钢材买卖、烟草批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批发。
沈律师提示:买卖标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交易、限制交易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