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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律师见证

常规的货物买卖合同,只要合同签订的比较完备是不需要经过律师见证的,但是以下情况沈律师认为您需要考虑一下:

1、古董、名家作品、收藏品买卖;

2、标的价值巨大,买卖不慎会影响整个企业运营的;

3、购买的标的价值比较大,且有可能引发争议的;

4、特殊的买卖形式,为多数人不熟悉的,比如试用买卖、所有权保留买卖等。

5、存在法院查封、冻结、抵押等权利限制物品的买卖。

提供以下材料就可以办理见证:

1、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买卖标的物的合法来源或者说明;

4、有检验证书的、或者质量保修书的一并提供。

5、如果买卖的标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文物买卖)。

6、专营、专卖物品必须提供有关许可证书,比如钢材买卖、烟草批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批发。

沈律师提示:买卖标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交易、限制交易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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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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