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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律师见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都有一定的程序,程序的合法是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是否合法的前提,因此如果股东间已经产生争议或者可能产生争议的,或者股东大会将作出影响公司的重大决议的,在大会的召开上有必要请律师进行见证。

我们会派驻两名以上的律师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并且参加股东大会的全部召开过程,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提供法律咨询,一般需要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3、股东名册、持股清单、表决权清单;

4、拟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草案;

5、股东大会拟定的召开议程、表决方式;

6、召集股东的相关资料。

我们会对股东大会的参与人员身份见证、股东投票表决过程见证、股东大会最终达成的决议内容进行见证。

同时也提供董事会决议的见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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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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