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律师见证是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律师见证,招投标过程中猫腻多,黑箱操作多,律师见证整个过程的公证性,使得不公平行为难以实施。
律师见证的是投标阶段,投标箱是否加封密闭,投标时,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和标书密封情况,投标截至时,由律师加封投标箱。在开标阶段,在所有投标人的面前,打开投标函件,宣布投标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人的名称、招标条件等;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投标箱开启后,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审查投标方及投标书是否合法及符合本次投标的要求;监督唱标,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当场证明开标活动真实、合法,并时候作出见证书。
招投标律师见证一般由招标方在招标通知或公告发出之前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最迟必须在投标开始前委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同时提供前来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受他人委托进行招标的,应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书。这里的委托书不同于1中的办理委托书;
3、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4、招标通知或公告;
5、如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
6、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标投标程序安排、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文件、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7、中标单位投标书、评标、决标记录、标底等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