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需要提交的证明和资料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律师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证明材料;
2、已经获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数额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6、预售商品房平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方案。
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筑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律师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且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办理商品房现售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提交以下的资料和证明: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