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具投标保函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律师
(3)企业近两年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4)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背景、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收支预算表;
(5)招标文件副本,包括项目介绍部分及商务部分;
(6)境外企业需提供境外企业批准证书及H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文件;
(7) 商务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2、开具履约保函除须提供上述“1”中的(1)至(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副本,包括项目介绍部分及商务部分;律师
(2)境外企业需提供境外企业批准证书及H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文件;
(3) 商务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3、 就分包项目向中行北京分行提出使用保函风险资金开具履约保函,除提供上述“1”中的(1)至(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总包企业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副本,包括项目介绍部分及商务部分;
(2)H企业与总包企业所签项目分包合同副本;
(3)H企业与总包企业就项目分包部分使用保函风险资金签订的有关协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