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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发布虚假售楼广告有哪些处罚措施

张女士认为购房遭遇了开发商发布的虚假售楼广告,她希望了解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处罚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如果虚假广告严重的,能否构成犯罪?律师

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的处理依据是《广告法》的第五章“法律责任”中,从第37条到第48条,对各种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的处罚责任包括停止广告,处罚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几个处罚档次。可见处罚金额并不高。律师

其次关于房地产广告的专门文件,是早在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法律位阶较低,为部门规章,该法律规定了只有具备销售或者预售资格的楼盘才可以发布房地产广告,对于房地产广告的内容不得发布风水、占卜内容;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等。律师

沈律师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常见的房地产广告,特别是街头发放的单页,充其量是宣传资料,并非房地产广告。

关于房地产广告的有关处罚依据主要是这一些,另外有一部重要的商品房销售司法解释不得不提,虽然不涉及到房地产广告违法如何处理的问题,但对于个人购房者而言,比之行政处罚更有解决问题的现实意义。律师

这部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认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律师

当然吹牛吹破天也不犯罪,但认知并非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222条“扰乱市场秩序罪”一节中规定了“虚假广告罪”,规定了违法所得较大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但实际如刑的案件很罕见,在上海地区公开的刑事判决中,沈律师一例也未查询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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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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