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孙先生系公司的总经理,经过几年的经营,孙先生和其他股东决定购置一套办公房作为长期稳定的办公地点,免得再受搬迁之扰。经过再三比对,孙先生看中了
一栋大楼的16楼,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定购书,在定购书上双方约定:甲方(孙的公司)购置乙方位于标号为第16层1604室的房屋。律师
交付定金后,孙先生所在的公司开始筹集首付款,当孙先生带好首付款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细心的他发现合同上标注的是1404室,这让做生意讲究风水的孙先生大为不满。明明16,谐音“要乐”,怎么就变成了14层,谐音“要死”呢。他为此大动肝火,拒绝签订买卖合同,但是房产销售部的工作人员称,除非打官司,否则他们没收孙先生的定金,因为定购书上写明是编号为1604室,他们的编号是跳过4,14,24等带四字的不吉利数字,所以开发商的编号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编号是不同的,实际楼层以买卖合同上的为准,再说孙先生到过现场看房,自己有义务数清楚楼层。如果孙先生要购买自然层为1604室的,必需加费用。对此孙先生聘请我们代为处理本起纠纷。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也好,商品房定购书也罢,凡是和房地产买卖有关的法律文书必需要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如果开发商自己编号的,必需向购房人说明,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比如在定购书中写明“编号1604室(实际楼层1404室)”,在经过充分说明和提醒后,购房人仍购置的,出售房就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故意模糊实际楼层和自编楼层的区别,欺骗购房人签订合同的,自购房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自己所签订的合同,合同撤销后,出售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律师
在有的楼盘,开发商,购房者都喜欢带有吉利数字和谐音顺口的楼层及房号,比如8,16,18,28,33等,而对于4,13,14,24等带四或者民俗上认为不吉利的楼层想尽办法归避,沈律师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正常心态,是否涉及迷信不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而是开发商有没有在销售房产时候,将房屋的客观状况告知购房者,比如面积大小、产权办理的时间、房屋上的重大瑕疵(如银行抵押)、朝向、得房率、绿地率等等,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楼层和房号。一般情况下自然层和标号层应当是一致的,这种情况就无需作出特别说明,在自然层和标号层不一致的情况下,作为购房人他是不知道的,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让购房者一层一层数是很不现实的说法,因此该案件中,开发商称孙先生看过现房知道楼层的说法不符合常理。律师
双方因楼层纠纷买卖不成的,开发商应当退还孙先生公司所有的定金,对于这起纠纷的发生,开发商公司是存在过错的,在本案件中,孙的公司仅仅要求解除商品房定购书,返还定金。如果孙的公司坚持要购买1604室(自然层),而开发商仅能提供1404室的(如1604室已经售于他人,或开发商不愿意按现在约定的价格将1604室售于孙的公司),因语义不清导致的纠纷,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房屋层数的常识文章,您可以查看《房屋层数》《房屋加层引发的双重责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