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购买了一套外环线外的新建商品房,当时是2017年年头,房地产价格突然飞涨,刘先生看房时还是期房,后来2018年刘先生拿到了房屋,这是一套三房两厅的全装修房,虽然刘先生不想买全装修房,对装修也不满意,但无奈当时抢房就买下了。他和开发商在2018年年头签订《入住验收确认书》后就搬来入住了,没两个月房屋众多的质量问题就暴露了。 律师
他的住房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漏水,刘先生买的是靠最东面的一套房屋,该房屋的墙壁渗漏,物业维修了几次也没有改善,过了一个梅雨季节墙壁已经发霉变黑。另外北窗台也漏水比较严重。厕所部分,楼上的管道漏水,厕所已经发霉变黑。据说小区还有二十多户人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该小区开发商承包给三个建筑商建造,其中有一家的建筑全部存在这样的问题,漏水后小区房价也下跌了不少,刘先生非常气愤要求修复房屋和赔偿。律师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开发商施工不当引起的,小修小补的修理方案刘先生无法满意。对修复的地方保修期是否延迟,双方也观点不一致。开发商认为修复后扣除漏水期间的时间就可,刘先生认为要重新计算保修期。业主在开发商交房当日,提出了房屋存在诸多的质量问题,入住后又因为漏水多次报修,也就是说房屋从一开始就有资料瑕疵,所以保修期应当从开发商完成修缮之日开始计算。律师
刘先生从交接当时就提出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在签收单上注明,虽然房屋已经入住,但问题还没有解决。后来发现房屋存在较多的渗漏影响到业主的正常使用,“房屋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是两年,在短短的半年里面刘先生已经报修四次。而修理完毕已经是2018年年底的事情了。修复完成之前业主没有得到过无瑕疵的房屋,修复完成后刚刚使用到正常的房屋,而保修期却已经过了一般,如果不能重新计算保修期,对业主来说,难免有所损失,减轻了开发商的责任。但遗憾的是目前法院都不会延长保修期。这家开发商提出的损坏期间给与扣除已经是非常好的信息了。沈洁律师建议刘先生接受,这样也可以延长半年的保修时间。律师
关于修复部分能否重新计算保修期,目前法律上是空白,希望有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否则业主的权益无法全面得到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