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土地证和房产证二证合一。
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对房屋和土地具有不同的法律权利。律师
一、绿色权证
常见的房产证为绿色,为已经缴纳或者补缴土地使用权费用的房屋。绿色产证说明: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可以自由在房屋交易市场上转让,包括:
1: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
2:已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六类用地;
3: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花园住宅;
4: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侨汇商品房;律师事务所
5: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联建、参建商品房屋;
6:职工所曾租的房屋,后补缴土地出让金购买下房屋产权的。律师
二、红色权证
红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与红证:1:申请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登记的;2:申请坐落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的。
三、黄色权证
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按规定办理补地价等有关手续后,方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
1: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坐落在征用划拨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
5:补偿所得的房屋。律师
四、绿证,黄证、红证颁发前使用的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该证是房、地分离时候颁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