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物业管理公司无资质,物业管理合同无效

【法律咨询】肖女士在风景秀丽的海南岛购置了一套酒店公寓,不久肖女士就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所谓的酒店公寓实际不是商业用地,而是居住用地上的普通住宅,冠名为酒店公寓,所谓的五星级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但是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的管理费用确实非常昂贵的。肖女士觉得受了欺诈,一方面和开发商交涉,一方面要求确认物业管理合同无效。律师

对此,沈洁律师建议肖女士聘请当地的律师进行交涉,并且答复她,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从事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律师

2007年11月16日又修正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该办法在我们本网站上可下载)法律咨询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物业资质证书的,其与业主、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合同的相对方如果没有过错的,比如肖女士,她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全额向业主返还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如果合同相对方是有过错的,因为按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过错。目前物业公司也提供了管理服务,包括倾倒垃圾、聘请了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按照无效合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的原则,业主按照物业公司的实际支出费用标准支付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能获得利润部分,实际费用支出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不能协商一致的,沈洁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委托审计单位对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审计,按审计结果支付费用。律师

沈律师相信肖女士提出要求后,多数能够协商成功,拿回自己多交的物业费,因为如果肖女士选择向当地房地部门举报该家公司的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