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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签《业主公约》,物业公司能否不交钥匙

【法律咨询】杨女士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交付房屋,杨女士去取钥匙的时候,物业公司要求杨女士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把钥匙给杨女士。杨女士找到开发商,被告知钥匙都在物业公司处,杨女士虽然很生气,但只好缴清业务费,对于这样蛮不讲理的物业公司杨女士很担心将来的服务管理也会很差。律师

【法律咨询】宏先生是一名华裔的后代,美国籍,遵守法律且事事较正的宏先生为了养老在中国境内购置了一套公寓,在交接房屋时候发生了纠纷。原来该小区开发商委托小区前期物业公司进行交钥匙。宏先生在取钥匙的时候和物业公司发生了纠纷,原来物业公司要求他签一份《业主公约》和《装修规定》,宏先生表示文字太多,自己虽然会说中文,但是中文认识不多,希望带回去后请人研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拒绝,但是同意宏先生复印一份,读明白后在来取钥匙。宏先生坚持要取钥匙,但是遭拒绝,他非常生气,找到律师希望解决问题。律师

沈洁律师代表宏先生向该房屋的开发商发送了律师函,主要的内容如下:

购房者购买房产,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了房地产买卖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购房着主要的义务是交付房款,开发商是交付房屋,交付房屋有两重含义,一种是产权的交付,就是俗称的过户,另外一重是交付房屋的使用,就是俗称的交钥匙。

业主和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一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的义务是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义务是提供诸如保洁、保安等服务。律师

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代为交付钥匙,这时候物业公司扮演的角色是开发商的交房代理人,民法对于代理人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他的行为就代表着本人,本案件中是开发商的行为。作为房地产买卖关系当事人--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房,不能把物业管理的事项强加到房地产买卖关系中来。如果加入进来的,就是单方增加购房者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仍没有完成交房义务,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要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律师

如果系物业公司借机要求业主签订《业主公约》,而开发商仅仅委托其交房的,因代理人的不当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所以如果物业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交付钥匙,私自加上了交房的条件,导致购房者不接受,完不成交房的,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在律师函件的最后告知开发商,并且抄送物业公司,让他们尽快完成交房手续,否则采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很快宏先生收到了本应早就拿到的钥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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